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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s://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607。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和普陀区关于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全年共制发公文16件,其中主动公开13件,主动公开率81.25%。“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栏目,“重点工作”栏目设立了“行政审批”、“污染防控”、“环境统计与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环境应急”、“执法与听证”等版块,及时将相关信息依法规范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共受理申请9件(含上一年度结转1件),办结9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量居前的信息公开为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公文进行备案;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及时受理、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动态调整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局网站、“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博。2024年度,我局按要求认真做好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网站咨询、新媒体留言、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财政资金信息、普陀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执行内部处理、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顺利开展。按规定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按时完成门户网站通报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7

2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度存在文字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我局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今后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注重日常积累,熟练掌握规范的文字表述方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采取“人工+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文字检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做好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等工作情况的公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信息公开,本年度有2件重大行政决策《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发布。完成4件政协提案“关于优化普陀区公共绿地夜景照明的若干建议的提案”“关于多措并举规范露营文化推广文明旅游的提案”“关于推动普陀区对生物医药产业医废处置费进行补贴的提案”“关于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促进“三新”经济的提案”的答复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执法、普法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绩效等信息公开。依托政务直播间,围绕“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主题开展政策解读。8月承办普陀区“政府开放月”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之“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政策宣介”,引导企业了解和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政府开放日”活动。持续更新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目录,便于公众了解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状况。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将培训精神传达给相关业务科室。高质效答复网站留言,并形成常见问题与解决清单对外发布。积极推进阅办联动、政社合作、政府公报等工作的开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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