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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全文—《建设长寿儿童友好城市空间的项目方案》(草案)
2025年06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17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23〕1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打造100个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工作方案》,满足本市日益增长的少年儿童阅读需求,推进家门口的儿童友好阅读空间建设,长寿路街道拟在宜昌路555号设置“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构建集阅读、活动、展示、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通过优化少儿文献资源配置,丰富少儿阅读推广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多元化的阅读体验,打造少年儿童“美育第一站”,提高广大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场所建设
(一)场所选址
根据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应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满足交通便利、儿童集聚、周边环境适宜儿童活动,且应尽量利用现有街镇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等场所,加强共建共享,强化嵌入式服务功能,扩大辐射面,场地面积不少于100㎡等要求,经走访调研,“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选址于宜昌片区未保站内,具体地址为:宜昌路555号3楼,面积110平米,可辐射长寿辖区整个南片居民。
(二)场所配置
1、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在显著位置显示全市统一设计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标识,提升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品牌形象的辨识度、知晓度。
2、空间内书架设置、家具选配应与儿童身高相匹配,符合人体工学。内部环境设计应符合儿童认知水平和审美偏好,符合儿童安全规范。配备空调等基本设备,保证充足的光源和适宜的室温。按照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等安全设备。
3、空间内配备相关阅读设备(如电脑、数字阅读机等),益智类玩具、手工材料等适应少年儿童需求的多元化资源。
4、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少儿阅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接受至少16学时的常态化业务培训与辅导专门学习。
三、服务内容
1.开放服务:根据少年儿童生活和学习特点,错时、错峰开放。寒暑假、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寒暑假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52小时。非寒暑假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36小时。
2.阅读推广服务:寒暑假每周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2场,非寒暑假每月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2场,全年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42场。
3.其他拓展服务:在保障基本服务后,结合实际逐步延伸拓展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队伍管理
在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指导下,长寿路街道做好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的选址、建设、管理等具体实施工作,依照相关要求用好市、区补贴,重点保障环境更新及资源建设。
(二)经费投入
根据工作要求,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初期投入环境设计、空间建设、装修、配置设施设备、采购少儿类图书等经费,并保障后期实现年少儿类图书更新量一般不低于100 册(件)的购书经费、空间专兼职少儿阅读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经费、设备设施更新、阅读推广活动等经费。
(三)考核评价
街道办事处定期对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