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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通知书(上海锦卓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沪0107环听通〔2025〕6号

当事人:上海锦卓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8K83P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周烨

你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对你单位涉嫌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在梅岭支路67号执法大队1楼102室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科长徐凌为听证主持人,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法制员卢沐萱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2025年7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2.法定代表人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刘肖强、程克娟

电  话:021-62168575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岭支路67号101室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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