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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通知书(上海市普陀区炎阳保健服务部)
2025年06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沪0107环听通〔2025〕3号
当事人:上海市普陀区炎阳保健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10107MA1KJTY65L
经营场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清峪路632号-1底层商铺
经营者:路杰
你单位于2025年6月5日对你单位涉嫌未采取措施防治排放恶臭气体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梅岭支路67号执法大队1楼102室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科长徐凌为听证主持人,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法制员卢沐萱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2025年6月17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在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2.经营者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钟伯进、陆晨骁
电 话:021-62167693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岭支路67号105室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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