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普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上海市普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普府规范〔2020〕2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