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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
2025年07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等,制定本区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景观灯光专业规划,编制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景观灯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行业指导、行业统计等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承担本区公共绿化、环境卫生养护作业市场招投标和监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公共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建设项目;承担本区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依法实施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事项、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等。
五、负责本区绿化管理。指导检查本区社会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本区公园、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治检疫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生活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定废弃物的管理;负责本区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本区水域、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本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管理。实施有关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本区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等。
九、负责处理涉及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