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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22年6月1日19时许,李某某与其女儿纪某在至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某小区做核酸检测时,与阻止非本小区居民排队做核酸的居民王某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在第一次调解时,被害人委托了律师参与调解,其提出综合赔偿费用65万元,李律师对被害人涉及的腰1椎体骨折可能对应的伤残提出了意见,认为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关于腰椎十级伤残的依据是(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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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押金5500元,双方履约。评价:房屋租赁案件中,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者租赁届满退租时,会因物品损坏后的赔偿问题与出租人产生争议。鉴于房屋内设备确有损耗,且与承租人张某某的不当使用有关,故张某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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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李某系在某外卖平台(由某科技公司开发运营)注册的众包骑手,其与某外包公司签订了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李某根据该外卖平台内的订单信息自主完成接送单任务后,获得该外包公司提供的相应服务费用。同时,该外包公司以李某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众包骑手意外险,其中附加个人责任保险(个人第三者责任)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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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本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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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召开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会。2023年1月13日,我局代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对普陀区某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程序。赔偿义务人完成自行修复工作后,我局针对赔偿义务人土壤环境损害自行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于3月10日下午召开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上海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中的三名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会上,专家组在审阅相关材料,听取情况介绍后,形成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