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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24年2月22日第5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区科委负责认定并对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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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24年2月22日第5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区科委负责认定并对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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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24年2月22日第5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区科委负责认定并对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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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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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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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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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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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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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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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本《管理办法》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的、信用记录良好的各类“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等,即标准化菜市场、蔬菜进社区企业,以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扶持内容(一)支持“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智慧化升级。支持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四年内未获得同类型扶持资金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经认定,给予改造市场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一定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