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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华东电力设计院人才公寓(绥德路88号)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43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一、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建设项目名称:华东电力设计院人才公寓(绥德路88号)项目。五、可建用地面积:6908.60平方米。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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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5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扩建项目。五、可建用地面积:5393.58平方米。八、建筑容积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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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金沙江路北侧规划A13c-06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48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辽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五、可建用地面积:1183.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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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审定规划绿松路(桃惠路—桃竹路)、桃菊路(景泰路—祁连山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17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规划绿松路(桃惠路—桃竹路)、桃菊路(景泰路—祁连山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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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方案。2、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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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填报的2024022312041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4号文审定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4号文审定的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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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2023年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规方普(2024)DA31000720240002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二、建设项目名称:2023年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总体布局与交通组织:功能布局应结合地景设计合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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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8街坊H8-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8街坊H8-1地块。五、可建用地面积:228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758.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860.45平方米。八、建筑容积率: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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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部分楼栋配套设施位置调整等原因,你(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变更进行变更。2、2号楼一层架空层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由15693.17平方米变更为15686.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2742.01平方米变更为12838.0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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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桃竹路(景泰路—祁连山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13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桃竹路(景泰路—祁连山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原则同意桃竹路(景泰路—祁连山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