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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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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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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要点如下: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1.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依托各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多学科专家协同作用,强化“三网联动”协作机制。3.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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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20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5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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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20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5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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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开处方,定点药店能“提货”。流转处方让普陀人配药更便捷。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家门口的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想要开流转处方。开具处方不到五分钟,曾先生就拿到了流转处方单。“有了流转处方,我可以到单位附近的定点医院去配药,真的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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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64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6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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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5年2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8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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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5年2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8家,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歇业企业0家,合格企业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