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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管辖范围的批复。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你单位《关于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设置的请示》(长街办﹝2023﹞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管辖范围,相关居委会管辖范围调整如下:九茂居民委员会:划出西康锦城(西康路989弄)、同德公寓(常德路1158弄)至长鸿居民委员会。特此批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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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管辖范围的批复。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你单位《关于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设置的请示》(长街办﹝2023﹞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长寿路街道部分居委会管辖范围,相关居委会管辖范围调整如下:九茂居民委员会:划出西康锦城(西康路989弄)、同德公寓(常德路1158弄)至长鸿居民委员会。特此批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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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陀区曹杨二村101-111、123-130、149-157、160-177、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实施范围的通知。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普陀区曹杨二村101-111、123-130、149-157、160-177、211-232号列入2019年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普房管更新﹝2019﹞62号)已下达。请根据调整后的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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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安远路25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安远路25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时,涉及632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拟收回地块位于长寿路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陕西北路,南至安远路。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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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四、调查确认: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规划资源所、村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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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中山北路1238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中山北路1238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时,涉及8812.28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拟收回地块位于长寿路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交通西路,南至交通路。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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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四、调查确认: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规划资源所、村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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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四、调查确认: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规划资源所、村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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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普商务规范﹝2024﹞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22批)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和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的企业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企业注册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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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洵阳新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洵阳新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你街道报来的《关于调整洵阳新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洵阳新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石办〔2024〕1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洵阳新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洵阳新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特此批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