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包括:对于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等级工培训、赛前培训的,按培训后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后获证的,按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培养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
-
包括:对于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等级工培训、赛前培训的,按培训后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后获证的,按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培养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
-
包括:对于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等级工培训、赛前培训的,按培训后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后获证的,按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培养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
-
包括:对于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等级工培训、赛前培训的,按培训后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后获证的,按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培养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
-
三、扶持方式(一)支持总部经济发展1、对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除按市有关规定享受市、区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之外,依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作用和成效,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2、对市新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贸易型总部,依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作用和成效,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
(责任单位:各相关产业部门)二、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六、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鼓励打造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场景及创意活动,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能,激活市场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七、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
二、扶持方式(一)支持质量发展1、政府质量奖对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5、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获专利项目类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
二、扶持方式(一)支持质量发展1、政府质量奖对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5、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获专利项目类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
二、扶持方式(一)支持质量发展1、政府质量奖对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5、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获专利项目类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
二、扶持方式(一)支持质量发展1、政府质量奖对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0万元。对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50万元。5、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获专利项目类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