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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即:(一)秘书科(联络科)(二)组织人事科(三)督查科(四)综合科(五)调研科(六)数据发展管理科(七)政务公开科(八)法律事务科(九)外事科(十)对口支援科(十一)区域合作科(十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十三)财务管理科(十四)行政管理科(十五)办公用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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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即:(一)秘书科(联络科)(二)组织人事科(三)督查科(四)综合科(五)调研科(六)数据发展管理科(七)政务公开科(八)法律事务科(九)外事科(十)对口支援科(十一)区域合作科(十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十三)财务管理科(十四)行政管理科(十五)办公用房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