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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申请报废更新上述车辆。妥否,请批示。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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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报废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区财政局:我局现有大众朗逸警车(沪BD832警)购于2009年6月,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现申请报废上述车辆。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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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校车码”应用,普陀区“集体用车一件事”助力学校用车安全。学校集体用车找准问题关键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区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主动寻找问题,找准问题关键,持续投入资源,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提高市民在办事过程中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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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校车码”应用,普陀区“集体用车一件事”助力学校用车安全。学校集体用车找准问题关键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区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主动寻找问题,找准问题关键,持续投入资源,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提高市民在办事过程中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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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辆执法用车报废的函。区财政局:为了进一步改善执法车辆的正常使用,提高我局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确保局日常执法管理高效、有序的开展。结合我局三辆执法用车已使用时间过长,车辆严重老化等实际情况,拟将牌号为沪G-85678(2007年底购置)、沪JL3090(2010年11月前购置)、沪JL3100(2010年11月前购置)、三辆四轮执法用车置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