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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城市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牵头开展本辖区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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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四)加快交通、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各街镇)五、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一)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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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四)加快交通、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各街镇)五、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一)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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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信访举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等工作中披露的问题,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提升对相关企业检查频率,深入挖掘行业性、区域性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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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信访举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等工作中披露的问题,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提升对相关企业检查频率,深入挖掘行业性、区域性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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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通过音像、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移送等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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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通过音像、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移送等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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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情况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二是报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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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情况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二是报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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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七方面工作:一、全力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深入推进《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行动方案》,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统筹协调区级各职能部门扎实推进《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土壤保卫战方面,继续强化监督,加强对全区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的监管,确保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