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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第一阶段考评:7月-8月,考评结束后,各街镇将小区考评等级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房管局审核,并根据区房管局的审核结果确认最终考评等级和发放清册,区房管局及各街镇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激励资金发放。由街镇会同区房管局对临时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达标可按照0.1元/m·月的标准激励,激励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资金在街镇激励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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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评等级暂定为A级。A7:发生以下情形的,按照降级处理:1、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前一年在本区发生失信行为记分≥6分,但未超12分或项目经理在本区发生失信行为记分≥9分,但未超15分的,降一级。2、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前一年在本区发生失信行为记分≥12分,但不足18分或项目经理在本区发生失信行为记分≥15分的,降两级。A8:1、街镇激励资金对街镇考评等级为A级的发放0.40元/m·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