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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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关于曹振华、张敏婕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经2022年12月12日工作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曹振华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法制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法制科四级主任科员。张敏婕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医疗执业和计划生育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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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