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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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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26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26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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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196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196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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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2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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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1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送达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5]第09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