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申请报废更新上述车辆。妥否,请批示。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3年4月3日。
-
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报废执法执勤用车的请示。区财政局:我局现有大众朗逸警车(沪BD832警)购于2009年6月,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现申请报废上述车辆。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