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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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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41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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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你单位填报的2024062113761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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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方案。2、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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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060302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退规划皋兰山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永登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并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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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本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现就开展202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相关环境监测情况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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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桃浦中央绿地二期工程-跨永登路地下连通道(新办)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18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桃浦中央绿地二期工程-跨永登路地下连通道。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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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执行。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