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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普陀区民政局将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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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方式 年检采取社会组织网上填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网上初审,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与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年检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应参检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网上填报完成《年度检查报告书》,按要求提交有关年检材料。 2025年6月30日前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逾期未参加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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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普陀区民政局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对区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