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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普陀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已经结束,现将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予以公告。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合格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基本合格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不合格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合格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基本合格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不合格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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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普陀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已经结束,现将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予以公告。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合格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基本合格3.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不合格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合格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基本合格6.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不合格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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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扶持项目分研发类和补贴类两类,其中研发类项目同一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项,企业有同类未验收项目原则上不予新立项,采取事前立项验收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项目执行期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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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通过音像、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移送等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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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通过音像、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移送等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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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情况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二是报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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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依法治区办: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情况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二是报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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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5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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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5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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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根据《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普商务规范〔2024〕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21批)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的主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