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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普陀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资源配置,更好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促进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8号)文件要求,以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为依据,结合本区人口规模、公众健康需求、医保管理水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研究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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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由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和公共信用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2、履行协议对医保基础管理进行评估评分。4、公共信用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二)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分。(三)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四)汇总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公共信用等信息,形成年度综合评分,完成信用评估分级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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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由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和公共信用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2、履行协议对医保基础管理进行评估评分。4、公共信用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二)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分。(三)依据定点零售药店公共信用信息进行评估评分。(四)汇总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公共信用等信息,形成年度综合评分,完成信用评估分级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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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普陀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资源配置,更好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促进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8号)文件要求,以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为依据,结合本区人口规模、公众健康需求、医保管理水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研究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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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关于《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制定普陀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纳入2024年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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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关于《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草案)》的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本区定点零售药店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草案)”)。评估以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为主要依据,结合公共信用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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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由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和公共信用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3、监督检查分为药品配售管理、费用违规、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理处罚执行、医保药师违规处理、欺诈骗保等进行评估评分。(四)汇总定点零售药店机构自律、履行协议、监督检查、公共信用等信息,形成年度综合评分,确定信用评估分级等级。6查实一次扣2分3.5.2按要求对违规医保药师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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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制订《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方案》(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区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各街镇要抓好落实,切实稳妥做好相关工作的推进。(3)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医保局关于制订《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完善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牢、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