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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024年清明节放假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一、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休息。二、2024年4月7日(周日)起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办理婚姻登记。特此公告。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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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024年清明节放假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清明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一、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休息。二、2024年4月7日(周日)起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办理婚姻登记。特此公告。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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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2024年端午节放假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有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端午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一、6月8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一)放假休息。二、6月11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三、6月8日至10日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暂停开放,6月11日起恢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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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展教育载体,发挥阵地作用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优化功能服务区,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室、心理咨询室、纠纷调解室等场所建设,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开展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提供场所支持。(三)深化家庭辅导,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加强婚前辅导力度,在婚姻登记场所多形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为当事人提供婚前家庭辅导服务等方法,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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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五一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一、5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受理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5:00二、4月29日至4月30日、5月2日至5月3日放假休息。三、4月23日、5月6日办理婚姻登记。4月29日至4月30日、5月2日至5月3日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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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甜蜜誓言政务服务“零距离”——普陀区民政局政府开放月活动。为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24年8月12日,普陀区民政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10名市民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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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月1日(星期二)仅办理结婚登记。下午13:30至15:00 三、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休息。 四、10月8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五、10月2日至7日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暂停开放。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对外开放。 10月8日起恢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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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下午,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沈家观一行赴我区开展婚姻登记调研指导工作,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区民政局社会专项事务科、区婚姻登记中心陪同调研。在党的二十大的开局年,要紧扣“基础年”的总基调,抓好四个基础建设,围绕四大改革持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水平,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持续依托专业力量,深化服务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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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骥副局长重点就“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开展和周六加开离婚登记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展开调研。他实地察看了窗口秩序、软硬件设施、办公环境等情况,细致了解“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流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及窗口工作人员配备等,认真听取了开展“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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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月1日(星期二)仅办理结婚登记。下午13:30至15:00 三、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休息。 四、10月8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五、10月2日至7日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暂停开放。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日(星期二)、10月12日(星期六)对外开放。 10月8日起恢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