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个人中心
-
关于确定2023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奖励等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附件:2023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普陀区教育局2024年3月18日。
-
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组织部、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普人社〔2024〕23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教育局审核等程序,现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
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第二批)。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监督电话:021-52564588-7595、7556工作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5楼邮政编码:200333附件: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第二批)普陀区教育局2025年2月10日。
-
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9、标准化技术组织对获批国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13、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裁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裁量分为扣分、取消当期考评成绩奖励、取消全年考评成绩及奖励三个档次,其中取消全年考评及奖励资格的项目包括:1.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说明:根据机构每半度考核结果和类型的不同,奖励排名前两名的机构(总分并列取“服务提供”部分得分较高者)。2)以市级考核成绩为准,当年成绩较上年成绩提升最高的机构2家,如并列则取当年得分最高的机构。
-
关于给予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2016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经费奖励的请示。关于给予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2016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经费奖励的请示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6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沪知局〔2016〕62号),本区有9家单位获2016年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
-
关于确定2022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奖励等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附件:2022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普陀区教育局2023年3月14日。
-
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拟记功个人名单的公示。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20〕47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拟记功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联系电话:52564588转2038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