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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确定后的奖励等次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附件:2023年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普陀区教育局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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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组织部、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普人社〔2024〕23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教育局审核等程序,现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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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的公示(第二批)。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监督电话:021-52564588-7595、7556工作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5楼邮政编码:200333附件: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名单(第二批)普陀区教育局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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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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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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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准化技术组织对获批国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项目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企业、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13、标准化活动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企业、机构,经认定后,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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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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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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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裁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裁量分为扣分、取消当期考评成绩奖励、取消全年考评成绩及奖励三个档次,其中取消全年考评及奖励资格的项目包括:1.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说明:根据机构每半度考核结果和类型的不同,奖励排名前两名的机构(总分并列取“服务提供”部分得分较高者)。2)以市级考核成绩为准,当年成绩较上年成绩提升最高的机构2家,如并列则取当年得分最高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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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有需要的高新技术企业快收藏吧。 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 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