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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重点人群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就业促进工作的办法(2023—2026年)》(普人社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企业吸纳普陀区户籍当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本区对口协作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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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重点群体岗位补贴。办理须知(受理条件):注册在本区的企业,吸纳本区户籍当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本区对口协作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按规定为上述人员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地点:宁夏路627号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9号窗口。办理时间:企业应在符合领取补贴条件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