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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分别作出答复。(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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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优化“中华武数”布局,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1.围绕落实上海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强化“四大功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普陀区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做好关联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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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优化“中华武数”布局,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1.围绕落实上海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强化“四大功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普陀区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做好关联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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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一般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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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优化“中华武数”布局,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1.围绕落实上海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强化“四大功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普陀区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做好关联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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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优化“中华武数”布局,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1.围绕落实上海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强化“四大功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普陀区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做好关联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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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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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移动客户端、“上海普陀·长风街道”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专栏,以及普陀区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提交申请、查询申请状态、补正申请。(二)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区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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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