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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上海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西段金昌路站临时借地(4地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五、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临时建设用地不得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禁止在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3、禁止在现状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内安排临时建设用地。5、任何建设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临时建设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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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上海市轨道交通20号线一期工程西段金昌路站临时借地(久事场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东至万盛花苑、南至规划金昌路、西侧北侧贴临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真南路公交停保养场。6、借地使用期限至2026年6月24日。7、地块仅用于轨交20号线施工场地等相关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