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个人中心
未登录
登录后享受更多智能服务
立即登录
关注标签
0
收起
修改
相关文章
1
篇
30
2023.08
关于《普陀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三、修改意见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1、建议删除第二条。7、建议将第三十四条“为居(村)委会制定重大决策、开展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等”修改为“为居(村)委会制定重大决策、开展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以上建议第1至第8等8条建议被采纳,第9条建议未被采纳,理由是:《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沪府令1号)第五条(监督体制)规定:街道乡镇司法所协调推进所在街道乡镇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
政务公开
时事政务
工作
司法
行政
建议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