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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4年7月至8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专家论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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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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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预公开解读】《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现就“配套措施(草案)”作如下解读:一、“配套措施(草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三、“配套措施(草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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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为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普陀区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若干措施》精神,全力推进普陀区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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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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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