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录

登录后享受更多智能服务

关注标签

收起

医疗卫生

相关文章 794

  • 20

    2024.05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仇俊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党组、行政工作,分管党建、组织、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主持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佘志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保基金监管、长护险试点、医疗救助、医保经办等工作,协助开展机关党支部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区医保中心。
  • 20

    2024.05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

    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分工。仇俊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党组、行政工作,分管党建、组织、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主持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办公室。佘志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保基金监管、长护险试点、医疗救助、医保经办等工作,协助开展机关党支部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区医保中心。
  • 18

    2024.03

    机构简介

    机构简介。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授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工作。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上海市普陀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 08

    2024.04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分工

    邓海巨书记全面负责工作党委工作。奉典旭主任全面负责行政工作。李鸥副书记分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工青妇、机关党支部。仲豪杰副主任分管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医改除外)、家庭发展科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08

    2024.04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分工

    邓海巨书记全面负责工作党委工作。奉典旭主任全面负责行政工作。李鸥副书记分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工青妇、机关党支部。仲豪杰副主任分管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医改除外)、家庭发展科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08

    2024.04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分工

    邓海巨书记全面负责工作党委工作。奉典旭主任全面负责行政工作。李鸥副书记分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工青妇、机关党支部。仲豪杰副主任分管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医改除外)、家庭发展科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08

    2024.04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分工

    邓海巨书记全面负责工作党委工作。奉典旭主任全面负责行政工作。李鸥副书记分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工青妇、机关党支部。仲豪杰副主任分管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医改除外)、家庭发展科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08

    2024.04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分工

    邓海巨书记全面负责工作党委工作。奉典旭主任全面负责行政工作。李鸥副书记分管工作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工青妇、机关党支部。仲豪杰副主任分管中医药发展科(科教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医改除外)、家庭发展科等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联系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05

    2024.01

    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八条分别作出答复。(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 16

    2024.04

    2024年普陀区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幼儿入园指南

    2024年普陀区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幼儿入园指南。为促进幼儿全面健康适宜发展,加快健全普陀区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每一位幼儿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普陀区户籍,有听力、智力、肢体、视力障碍或精神障碍(如自闭症)等,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