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发布时间:2025-06-05

目前,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在进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的制定工作。为了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要求,为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字〔2025〕5号)文件精神,持续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功能,细化专区服务,现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邮编:200333。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5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草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5-06-05

具体内容详见链接 https://www.shpt.gov.cn/zhengwu/jcygk-zdjc/2025/156/196617/df828a25507840b3b963574f4a24a944.pdf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背景介绍 发布时间:2025-06-05

一、制订背景

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实践举措,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强化政务服务与公开的融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功能,细化专区服务。同时,全力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探索构建“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的三位一体解读机制,并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区府办牵头制定《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二、制定依据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字〔2025〕5号)。

三、制定过程

2025年5月,区府办会同区相关部门,启动对2021年发布的普陀区区级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的修订工作。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际情况,对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等文件,起草形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2025年6月5日至7月5日期间,《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四、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按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和相关最新要求,对文件的结构、服务事项、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作更正与补充。同时,此次修订优化政务直播工作,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更好地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创新主动服务、跨前服务、在线服务,通过标准化手段,打响“普陀政务直播间”品牌。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会议审议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05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决策结果 发布时间:2025-06-05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政策预公开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05

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以下简称《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的意义是什么?

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实践举措,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强化政务服务与公开的融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功能,细化专区服务。同时,全力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探索构建“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的三位一体解读机制,并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二、《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此次修订按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GB/T 42418-2023)和相关最新要求,对文件的结构、服务事项、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作更正与补充。同时,此次修订优化政务直播工作,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更好地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创新主动服务、跨前服务、在线服务,通过标准化手段,打响“普陀政务直播间”品牌。

三、《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布局、设施设备、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和运行维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普陀区及下辖街(镇)、村(居)三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服务和管理。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5-06-05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6月,我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召开座谈会

2025年6月,我办分别召集企业代表、居民代表、政府机关、专家学者,召开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座谈会,经介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制定情况及草案内容后,参会代表就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序号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1

建议增加专区分类及其定义

采纳

2

建议增加“政府信息查询区”的功能布局要求

采纳

3

建议增加政策公开讲的服务要求

采纳

三、实地走访

2025年6月,我办实地走访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半马苏河驿站1690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经我办介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草案)》制定情况及草案内容后,相关代表就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序号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1

建议删除防疫期间的应急处置要求

采纳

2

建议增加政务直播的服务要求

采纳

3

建议更改村(居)级专区公开信息的内容

采纳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 本次征询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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