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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民生政策汇(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2025年03月26日 来源: 普陀长征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为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现行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包括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补贴比例根据补贴对象类别有所不同,详情可电话咨询。

 

3.如何申请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随申办”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二、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文件精神,本区单位集中组织在职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或代表本区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并获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认定,给予单位一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

 

1.补贴标准

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普陀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等级工培训、赛前培训的,按培训后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的,按实际参加考核评价人数给予单位考核评价费补贴,标准参照本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公布的考核评价费;对于组织职工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含竞赛)后获证的,按获证人数给予单位获证培养补贴,标准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

申请详情可联系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清峪路127号)201室的陆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62063216

咨询时间:08:30-16:30

 

2.职业技能提升项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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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具体项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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