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信息列表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长征民生政策汇(一)|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受理

2025年03月11日 来源: 普陀长征

一、办理人群

本市户籍人员,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个人户口卡》

(4)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2、居住证明

(1)房屋产权证明

(2)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有效权证

(3)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样张可向属地公安派出所咨询领取。

3、未满18周岁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在同一本的《居民户口簿》等)

若代办,需额外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

2、委托书(无固定格式,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委托人签字和日期)

三、办理地点

全市任何一个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随申办、“一网通办”平台中“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受理”专栏办理。

四、凭证及有效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户分离申请后,经审核,对符合办理要求的,制发盖有人口业务专用章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为一年

常见问题

Q1:人户分离办理需要多久时间?

线下办理的,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线上办理的,提交申请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反馈办结意见。

 

Q2:人户分离凭证遗失了,如何补领?

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8周岁的,需额外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前往任何一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领。补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与之前保持一致。市民申请补领凭证的,纸质凭证上的印章为受理补领业务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加盖的《**街镇人口业务专用章》。

 

Q3:我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印章,纸质凭证与电子证照上显示不一样,是否影响使用?

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随申办、“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的,纸质凭证上的印章为受理该笔业务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加盖的《**街镇人口业务专用章》。

“随申办”App-首页-亮证-添加证照-右上角放大镜搜索“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即可添加电子证照并下载至手机相册,印章为《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一网通办”业务专用章》,与上述纸质凭证上的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Q4:2024年2月20日前已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现在还有用么?

新修订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设置了过渡期条款,即《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逾期需重新办理。

 

Q5我人户分离凭证过期了,还要重新提交材料办理么?

需要。和新办一样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