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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聚长征”实施办法

2025年03月11日 来源: 普陀长征

为深度融入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强化“海聚英才”人才品牌,进一步推动优秀人才汇聚长征,结合长征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设立,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长征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机构和人才。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创业支持

1.开办企业支持

对通过“海聚英才”大赛落地或博士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免费提供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支持

对参加上海市“海聚英才”大赛或其他的国家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且荣获奖项的落地企业,经认定,参照赛事奖励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1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对高层次人才通过前述路径来长征镇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赛事奖励标准的创业资助。

3.引才立项支持

对高层次人才新设立(或迁入)企业落地长征的,在区域内主办、承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展会、赛事、论坛、路演等活动的,经认定,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4.金融投资支持

对高层次人才新设立(或迁入)企业落地长征的,鼓励其与股权投资机构或创投机构对接,组织并支持企业开展路演活动,对获得风投的企业,经评估,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跟投。

协调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初创型企业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权融资等。

(二)人才服务保障

1.人才安居保障

对新设立(或迁入)企业落地长征的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优先推荐区域内公共租赁房源和人才公寓资源,经认定的企业,可给予普陀区人才租房补贴名额。

2.创业专项安居保障

对新设立(或迁入)企业落地长征的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经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可在原有普陀区人才租房补贴的基础上,另匹配最高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可在原有基础上,另匹配最高4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对新设立(或迁入)企业落地长征的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首次购房贷款的,给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每月最高3000元/月的购房贴息补贴;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每月最高4000元/月的购房贴息补贴。

对特别紧缺的硕士研究生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经认定)的海归创业人才,可以申请一事一议。

补贴期限一般为2年。

3.人才管家服务保障

配备人才服务专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协助解决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等个性化配套保障,并在人才发展、政务服务、法律咨询、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一站式集成服务。

4.综合服务保障

为初创团队企业和人才提供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协助申报市、区各类产业和人才政策,实现“全生命周期”帮办代办。

三、评估管理

由镇党建办、经发办、财政所和相关单位组成评估小组,负责项目的评估评审。经专题评估评审后,可纳入“才聚长征”政策的扶持范围。

四、附则

1.本办法由长征镇人民政府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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