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申报工作开始啦! 2025年04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来普陀区创新实践,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苏河之冠”,现组织开展2025年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入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在普陀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

  2、主营业务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

  3、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能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所提出的研究项目有利于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利于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

  4、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申报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入驻基地及项目,应填写提供以下材料:

  1.《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附件1);

  2.《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果、科研人员职称证明材料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入驻的单位申请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均应填写《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以上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二)审核

  区人才工作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单位资质、科研能力及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三)审定

  区人才工作局组织开展综合评定,形成拟入驻单位名单。

  (四)备案

  区人才工作局将拟入驻单位名单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博管办”)备案。

  (五)入驻

  经市博管办核准同意后,即正式成为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

 入驻单位职责

  1、根据项目期限和参与研发方式不同,可招收在站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并根据项目难度和研究计划,确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在站研发型1-2年,全职研发型2-4年。

  2、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3),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合作期限、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归属、人事管理责任、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

  3、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的依据。

  4、建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日常管理、项目考核等。

  5、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估、考核,并对其个人品德、职业道德进行考察。

  扶持政策

  1、市级政策

  市博管办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当年博士后经费安排,提供部分日常经费资助。全职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3万元,在站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万元。

  2.区级政策

  (1)经费资助。入驻单位首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给予15万元资助。新招收的全职研发型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2)安居保障。基地入驻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提供3000元/月的人才租房补贴。

  (3)出站创业奖励。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在普陀区注册、创办科技型企业,经认定,符合普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20万元创业奖励。

  (4)出站就业补贴。对出站选择留在普陀工作,且首次择业普陀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补贴。

  有关要求

  1、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保证各项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2、请于2025年5月23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才工作局。

  材料邮寄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1A408室,普陀区人才工作局收。

  电子邮箱:ptrcgzj@163.com

  联系人:密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1406

  附件:

  1、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2、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3、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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