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来啦! 2025年03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5〕15号)要求,现就普陀区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起看看吧!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PDF版(见附件1),不需要等区审核,线上申报完成可以直接导出打印。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2、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申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PDF版(见附件1),一式两份(不需要佐证材料)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表头、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3、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一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3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2024年审计报告是申报必要的佐证材料,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线上申报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PDF版(见附件2)不需要等区审核,线上申报完成可以直接导出打印。申报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2、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申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PDF版(见附件2),

  一式两份(不需要佐证材料)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表头、骑缝、申请表内的真实性声明一栏需要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3、普陀区区级重点导向产业

  申报表第6项,特色化指标内“所属领域是否符合本市产业导向”一栏内的“区级重点导向产业”,是申报指标的加分项,请申报企业都要填报。普陀区区级重点导向产业:(1)智能软件(2)研发服务(3)科技金融(4)生命健康。

  4、运行监测报送

  申报专精特新的企业需要接受市区两级部门动态管理,开展月度运行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新申报企业请登录企业服务云→网上申报→运行监测申报,完成当年1月至申报前一月的数据填报(可能是调查问卷形式),以后每月15-20日,报送上一月度数据。(见附件7,企业服务云运行监测操作手册)

  5、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普陀区2025年第一批申报推荐截取受理时间为3月17日,普陀区商务委联合各地区投促中心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2024年审计报告是申报必要的佐证材料,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到期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根据有效期,2021年公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3月17日前进行复核。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向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提交复核纸质材料(参照新认定申报要求)。

  三、联系方式

  (一)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王京凤

  电  话:13917119887(微信同号)

  52564588-7055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

  2号楼1011室

  邮  箱:13917119887@163.com

  (二)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

  电  话:64220833  64225339

  邮  箱:cxxzxqy@163.com

  (三)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专精特新部

  电  话:64225033-11  64225069

  邮  箱:zjtx_sh@163.com

  (四)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

  电  话:231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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